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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支付命令?支付命令聲請的3大優勢

為什麼會收到支付命令?支付命令在債務追償程序中具有相當的重要性,它為債權人提供了一個有效、迅速的手段來迫使債務人支付未支付的款項。當有合約未被履行或欠錢不還時,就可以考慮聲請支付命令」。一般人常誤以為支付命令「申請」,其實並不是正確的,對於法院要用「聲請」才是正確的。那該如申請支付命令?聲請支付命令有哪些優點?本篇都一次告訴你,幫助你更快追回你的債務。

一、什麼情況下會收到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是債權人用來向債務人追回欠款的一種方式。通常有以下欠費的情況,都有可能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

  • 信用卡費未繳
  • 私人借貸未還
  • 貸款未繳(含信用貸款、房屋貸款、汽機車貸款、商品貸款、手機貸款)
  • 電話費逾期未繳
  • 大樓管理費未繳
  • 支付命令詐騙通知

以上大至貸款小到管理費,只要是無故欠繳,都有可能會收到債權人,向法院聲請的支付命令。此時千萬不可以輕忽而不理會,因為支付命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超過向法院「提起異議」20天的期限,個人名下的資產將會被查封,薪資也會被強制扣款1/3。

另外,還有一種特殊情形也會收到支付命令的通知,那就是支付命令詐騙。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而且聲請程序簡單,所以常被不法集團利用為詐騙的手段之一。只要收到「支付命令」超過20天,而且未向法院提出異議者,被害人就會無緣無故的背負一筆債務。

二、支付命令聲請效力為何?優點有哪些?

支付命令只是一種法律上的督促程序,僅有「執行名義」而不具「實際執行」的功能。既然支付命令沒有強制力,那為什麼還要聲請呢?許多人會先選擇聲請支付命令,是因為它存在以下不可取代的優勢:

(1)成本耗費較小

聲請支付命令費用極低,只須支付法院裁判費500元(甚至可要求債務人支付),相當便宜。也因為不用開庭,時間成本、交通成本、訴訟成本全都省下來了。

(2)難度較低

支付命令聲請的流程非常簡單,只需要將債權證明(文字往來紀錄等)提交給法院,不用開庭、也不用請律師,就能自行完成辦理

(3)具備一定執行力
支付命令可作為「執行名義」,不管對方債務金額多寡,都可以透過支付命令聲請,來實現拿回欠款的可能性。

三、如何聲請支付命令?

聲請支付命令的步驟有哪些?在提出申請支付命令前,先來告訴你為什麼如何申請支付命令的用詞是錯誤?由於「聲請」指的是向司法機關為訴松相關的請求,而申請」指的則是向行政機關提出各項非訟需求,兩者意思不大相同。緊接著告訴大家如支付命令的步驟:

(1)填寫支付命令聲請書
(2)具體提供相關證據文件影本(如:借據、支票、契約書等)
(3)繳納支付命令聲請費用每份新臺幣500元。

四、支付命令的流程?

目前只有電信業者與金融機構,可以線上提出支付命令聲請,一般民眾是沒有辦法線上申請。一般民眾若想要申請支付命令就只能透過郵寄或本人送交支付命令聲請書。支付命令流程如下:

(1)支付命令聲請

需準備借貸行為證明和提供金錢的紀錄,兩者缺一不可

(2)支付命令遞交

向債務人所在地的法院寄送支付命令,並檢附相關借據、本票等證據與規費匯票500元。

(3)支付命令確認

法院寄交支付命令影本,確認後連同債務人的戶籍謄本5日內寄回

(4)支付命令寄交

法院形式審查後,寄交支付命令給債權人與債務人

(5)支付命令異議

債務人若對欠債有疑慮,可以在20天向法院提出異議

(6)支付命令確定

若無異議或超過異議期限,則支付命令就會成立,債權人就能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清償債務

五、支付命令成立 如何強制執行?

如果在20天內,沒有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法院就會核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到時候債權人就能持文件,接著聲請強制執行。以下我們將簡單說明強制執行的流程與種類與強制執行項目:
(1)強制執行的聲請流程
拿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後,債權人就可以到國稅局,去申請債務人的財產清冊和所得清單,來確定債務人名下究竟有多少財產能夠清償。接著,債權人就可以檢附上述資料,向執行標的物所在法院遞交「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並等待法院發動強制執行。
(2)強制執行方式是什麼?
法院確認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後,就會對執行標的(如房屋、車輛、首飾等)進行查封變賣的程序,並將拍賣的價金用來清償債權人。除此之外,還有以下強制執行方式:

  • 查封、拍賣:法院可能會查封債務人所有物(如房、車等)並將之拍賣,用以清償債款。
  • 強制扣薪:強制扣薪的扣押金額不得超過薪資三分之一,且不得低於法定最低生活費1.2倍。
  • 假扣押、假處分:前者為暫時凍結金錢、後者為暫時凍結所有物,以阻止債務人脫產。

若因債務太多還不出來,而擔心帳戶、財產被聲請強制執行時,是否有可以解套的辦法?有的。只要在法院還沒有做出終局判決,債務人都還是可以提起相關的民事訴訟,強制執行的程序就會暫停。

六、支付命令聲請的Q&A

  • Q1支付命令聲請要多久?
  • A1從法院收到聲請人的支付命令申請文件,到聲請人完成資料確認,大約需要數週的時間。支付命令寄發後,聲請人會有20天的等待期,若債務人沒有提出異議,20天後支付命令就會生效;但若債務人提出異議,就會進入調解或訴訟的流程,後續時程則端看雙方的安排
  • Q2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的費用要多少?
  • A2支付命令的聲請費用,需向法院繳交新台幣500元的裁判費。
  • Q3收到銀行或資產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這就是支付命令嗎?
  • A3存證信函是一種用來確保對方已收到我方所要傳達的訊息,並詳細載明人、事、時、地、物的正式信件,法律效力低,只能作為單方面的證據,不具有強制性。而支付命令則是一種法律程序,在法院核發確定後,就能用來聲請強制執行,以維護自身權益。

若有欠債沒還時,就可能會收到支付命令。支付命令最大的優勢就是迅速有效,可節省繁瑣的訴訟程序。當收到支付命令收到後,債務人應立即確認認命令的正確性,包括債務金額、債權人的身份,以及支付的截止日期等。如果債務人在支付命令截止日期前無法按時支付款項,建議應儘早與債權人溝通。如果有無法還款的情況,債權人可能會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拍賣等。